登录邮箱
  • 集团动态
  • 公示公告
阻挠生产活动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吗?
作者:集团 谢颖谊  时间:2014-02-21 


案情描述

    辽宁省北票市有个矿山A因矿山开发活动,需要占用当地村民的部分荒地,村民甲与矿山A签署了荒地占用协议,约定由矿山A占用其荒地十年,作为对价,矿山A将支付村民甲占用费、苗木费等补偿费用总计10万元。第二年,当地荒山荒地占用补偿费上涨,村民甲见其他后续被占用荒地的村民得到了更高的补偿,遂要求矿山A按新的价格给他补足差价,矿山A不答应。于是,村民甲纠集了一帮亲朋好友,到矿山A的工作场地闹事,在矿山A运输矿石的必经之路上设置了8个路障,并开来两台大型拖拉机,用拖斗将路的两头封死,导致矿山A连续停产15日,破坏了矿山A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鉴定,村民甲的行为给矿山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事发后,矿山A报警,警方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事拘留了村民甲及在此事件中起重要作用的村民甲的堂兄乙和堂兄丙,并于15日后将三人逮捕。经审理,法院最终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村民甲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判处堂兄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判处堂兄丙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半。

案例分析

    根据案例中的描述,村民甲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得的利益,向矿山A提出无理要求未果后,遂纠集人员阻挠矿山A的正常生产活动,导致矿山A停产并造成矿山A的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下面,我们就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对此进行分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就是破坏生产经营罪,构成本罪的要件如下:

    一、在客体要件上,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谓生产经营活动,就其范围来讲,包括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等;就其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等。本案中矿山A的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属于该范畴。

    二、在客观要件上,本罪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案中犯罪行为人设置路障,阻挠矿山A正常的矿石运输活动的行为,属于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破坏生产经营,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犯罪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矿山A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已经达到追诉标准,在客观上已经满足追诉条件。

    三、在主体要件上,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在主观要件上,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本案中犯罪行为人因为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遂阻挠矿山A的正常生产活动,除了想要通过其行为获得想要的好处外,还带有泄愤报复的主观意图,完全符合本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村民甲及堂兄乙、丙的行为,缘起于村民甲的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带有主观的直接故意意图,且三人实施了破坏矿山A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给矿山A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完全满足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结束语

    任何交易都是有风险的,不能因为今天卖了明天涨价,觉得自己亏了本,就要求买家来承担这个亏损,否则,交易市场更没有公平公正可言。